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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0 2023-09-03 12:12:46

摘要:  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为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现代刻字艺术的深入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十二届刻字艺术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举办单位

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现代刻字艺术的深入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十二届刻字艺术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二届刻字艺术展的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和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即将发布

2、投稿方式:

即将发布

3、投稿要求:

本次展览评审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者需上传作品照片;第二轮为终评,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需邮寄原作和书法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即将发布

(1)初评和复评:

即将发布

(2)终评:

四、作品要求:

1、本次展览欢迎多字数且能体现投稿作者书法水准的作品投稿。

2、原作尺寸要求:须介于0.35×0.35米(或0.12平方米,不含边框)和1×1米(或1.00平方米)之间,板厚不小于0.04米。

3、 材质要求:以木为主。

4、 信息要求:请分别在原作照片、原作和书法作品背面正楷注明以下信息:

(1)作品名称、尺寸和材质;

(2)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需标注是否退稿。

5、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代刻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展资格。

五、相关费用:

本展览不收取参评费。

六、作品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本次展览将坚持高抽查比率,抽查工作采用计分制,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基础上,严查代刻和抄袭行为。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抄袭他人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取消入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等处罚,其个人将列入展览必查对象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面试具体情况将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予以公示。

七、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其将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的依据和参考。

八、展览日期:

展览拟定于。

即将发布

九、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

即将发布

十、收稿地址:

十一、其它事项

1、针对发现或被举报存在代笔等问题的作者,经组委会核实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此处不收来稿作品)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