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者的创作趋向于何种艺术风格?书法应坚持“取法乎上”的原则,以传统为基石,结合自身审美、生活、感悟、个性进行构思和创作。以下就是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书者的创作趋向于何种艺术风格?书法应坚持“取法乎上”的原则,以传统为基石,结合自身审美、生活、感悟、个性进行构思和创作。以下就是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书法创作是书家审美情趣、书学功底、个性才华的综合展示。每一件成功的书法作品都有着独到的艺术魅力,或气势磅礴,或精巧细致,或个性张扬,或含蓄内敛。无论书者的创作趋向于何种艺术风格,我认为都应坚持自我个性特点进行构思和创作。
综观古今书法史,可谓博大精深。然而,唯“颜柳欧赵”、“二王”等能成为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主流坐标。究其原因,一是汉字书写规范化的进步要求;二是历史上科举选拔机制等刺激的结果;三是综合以上两点,两者都有着广泛的社会认知基础,形成难以遏制的公众审美取向惯性,也正是这种惯性力量,不断推动着书法艺术代代相传,使之逐渐形成中国国学的中坚力量。因此,为推动书法艺术的繁荣发展,书法创作应以雅俗共赏型为主流,只有这样,书法艺术的发展空间才不至于囿于“圈内人”,才不至于使当代书法艺术渐趋纯艺术化,进而发展成“高山流水”而曲高和寡。
众所周知,书法创作的前提是首先要广泛学习和继承前人名家的书法创作技巧,体悟其在布局、章法、笔法、墨法、字法等方面的匠心独运。但我以为学习借鉴宜深但忌专,专则易囿于一家而不易出。书者宜走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之路,心到之处自然明了诸家万千面目下的共性之处,唯此才是学书者需把握的要处。
无论是“以古破古”还是“以今破古”,都是在审美共性基础上的一种多元素糅合和个性认知的流露。只有经过反复推敲提炼和个人情趣的感悟,才能实现由共性到个性的转变,才能达到源于传统而又有个人新意的境界。无论这种境界高与低、笔画到位与否、章法字法合理与否,都是对作品进行评价的基本要素,这也是我孜孜追求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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