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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的看待书法 书法与中国艺术的认知误区

0 2022-01-11 15:48:42

摘要:  中国的书法乃至中国的艺术,是极其强调参与感的,即无时无刻不表达一种临场感和沉浸感。作为中国艺术的典型代表之一,书法体现了即时性的瞬间表达,更多的体现了时间性原则。然而很多看待书法的观点,其实是基于“旁观者”的视角,不关注过程只关注结果,是在观赏汉字墨迹的“空间占位”。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中国的书法乃至中国的艺术,是极其强调参与感的,即无时无刻不表达一种临场感和沉浸感。作为中国艺术的典型代表之一,书法体现了即时性的瞬间表达,更多的体现了时间性原则。然而很多看待书法的观点,其实是基于“旁观者”的视角,不关注过程只关注结果,是在观赏汉字墨迹的“空间占位”。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如果不能了解过程,不知道艺术过程中的体验是什么,那么对中国书法和中国艺术,所折射的只是自己的经验或者一种概念的背诵,自认为懂了,其实离题万里。这就成了“看客”,由此情景,不是“旁观者清”而是“旁观者迷”。

苏轼曾有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可以说是“当局者迷”的最好注解了,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认为只有当局者才是迷,旁观者就一定清。只要你是迷,不论是当局还是旁观都是迷的。笔者本文就来说说“旁观者迷”这个话题,聊聊对书法和中国艺术的认识误区。

视角的误区:旁观者(经验)与当境者(临场感)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艺术的误解,首先是视角的误区。是否能够体会真正的艺术,首先是视角的不同。如对待一幅书法作品,就有两种视角。一种是没有书法体验的视角,另一种是有书法体验的视角。要知道,有实践参与的视角是别开生面的。并非很多人认为艺术只是一个“手上技能”的增强,其实是“眼”也完全不同了。

没有体验的人,是旁观者,他们只能把所看到的艺术品对应到自己已知的经验中。没写过书法的人,会把书法和他熟悉的“写工整汉字”对应起来,是一种“以印刷体为基准的楷书视角”。这个视角就是经验视角,和艺术没有关系,所看的着眼点也完全不同,但自己却未必意识得到,会以为书法家和他看到的是一样,只是他更会处理。

看一幅书法经典作品,真正的有实践者,对应的是自己的书法过程中的体会,会把静态的书法作品还原成动态的用笔、用墨的过程,让自己的体会与之相合,即与作者同频而获得养分和能量。这就要进入和作者一样的情境,我称之为“当境者”。

“当境者”即能还原临场感,能体会一种沉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写出的文字,才是真正的艺术理论,所说的才是真正艺术的知识内容。而旁观者是对他所观察到的现象进行逻辑自洽的总结,即使精彩,所表述的也不过是艺术的背景知识和套用自己感知的想当然。

“当境者”会关注“神”,“旁观者”只能关注“形”。故而审美的侧重也完全不同,一个在过程,一个在结果。唐代张怀瓘在《文字论》中说:“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

所谓“神采”即在过程中体现的一种生机的释放,“神采”不在结果的视角中,而“旁观者”只能把书法的结果即“形”去对应。故而,旁观者所见的其实是“精致的尸体”,因为无法还原其动态,只能感受静态的形状美感。

定义的误区:概念(记诵性)与境界(沉浸感)

书法是书写者那个时空的笔墨记录,书法的读帖或者欣赏是还原这种情境,沉浸这种还原的境界中去体会认知,进而丰富感受提升技艺。而若只看书法理论,即使熟记能诵,若无体认,则也不能说是真懂这门艺术。故而,是否懂书法,不是你能背诵多少概念且只有字形的粗浅体认,而是能否有沉浸的实践体验。

唐代书法家虞世南在《笔髓论》中说:“字形者,如目之视也。为目有止限,由执字体既有质滞,为目所视远近不同,如水在方圆,岂由乎水?”

任何实践类的技艺,所关注的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临场感和情境,也就是需要一种代入感。我们所知道的关于艺术的定论,最先一定是实践者写下的感悟,进而把这个感悟抽象出了一个结果的论点。而对实践类艺术的认知,任何一个认知环节都不能缺失。必须要首先进入情境,然后归纳感受,抽离结论。如果只是记下了结论,就算一种纯粹的概念,是记诵性的,其实是隔靴搔痒。

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工具,大多是只用了最后的操作环节,因为我们不需要对工具的推导过程有任何了解,但是艺术则不然。如果用日常工具的思维去看待艺术这就容易看错。即丧失了境界的沉浸感,只有一种对概念的记诵,即“知解”。

人们对中国艺术概念中的“境界”二字却是熟悉的,但是旁观者会认为这是比较高的阶段才谈及的,其实境界是艺术体验一开始就要去感受的,这是审美的开端,如果你不能入境,就如同看电影没有进入观影状态,只是看台词剧本,能算是艺术感受吗?

所以,对艺术的定义,是以是否有境界沉浸的感受为标准,如果没有这个,只有概念和粗浅体验的认知,不能叫艺术认知。唐代书法家虞世南在《笔髓论》中说:“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

而这种艺术的代入感往往和主观倾向容易混淆,人们往往是为了规避后者而尊崇“理性”,而把代入感也都摒弃了,虽然这样不至于陷入主观倾向,却也因为代入感的缺失而丧失了根本的“设身处地”和“感同身受”,这个就是外行。

这种所谓的“客观”,其实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真正的理性付诸于实践,也是要和经验匹配协调的。何绍基在《跋吴平斋藏争坐位帖宋拓本》中说:“折钗股”,“屋漏痕”,特形容之辞,机到神来,往往有之,非必谓如是乃贵也。有意为之,必成顿滞。

书法的学习若只是有理论了解,那如同只是停留在驾校考试的“科目一”而已。书法读贴,不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看这幅作品,了解其背景知识,而要进入作者的视角去感受、输出,进而在其中寻找差异。这个感觉如同自己“附体”在作者身上,透过他的眼去看去感受,进而反观而有进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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