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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继承和创新 继承古人的意发扬新的形

0 2022-01-12 17:05:45

摘要:  书法作为一门古老的文化艺术,除了学习其中内涵,探索古人生活状态与精神之外,也要考虑它作为艺术的发展问题,即创作的创新问题。时代在变化,需求也在变化。书法本就是在时代洪流中不断流变,其发展因审美变动而产生变化也是正常的。但是变化并不等于乱来,审美的变动方向也不见得就可以随波逐流。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书法作为一门古老的文化艺术,除了学习其中内涵,探索古人生活状态与精神之外,也要考虑它作为艺术的发展问题,即创作的创新问题。时代在变化,需求也在变化。书法本就是在时代洪流中不断流变,其发展因审美变动而产生变化也是正常的。但是变化并不等于乱来,审美的变动方向也不见得就可以随波逐流。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集大家书法”!

这其实是是文化性与艺术性相互牵制的一对矛盾。继承和创新,看起来是矛盾的两面,而其实很多人忽视了二者是一体的。任何一个艺术只要经历了时间就沉淀为了文化性,因为其经历了时间的考验,与更多的其他艺术与文化元素结合在了一起。

经过时间考验的艺术,就会对这个文化体系的审美和思维产生核心性的思想。在这一点上,书法无疑是最典型的代表,他深深的融入了中国文化的思维和审美体系中,也是这个思维和体系最典型直接的展示形式。故而,他的内核就有一定的“不变性”。

这个不变性是文化系统的核心,是超越经验的,是需要继承,甚至是需要维护的。这个核心中有中国文化核心的审美态度,情感表达,思维方式,生命态度。只要我们的文化还需要这个系统继续运行,那么这个核心性就是要继承的部分。

《庄子·人间世》云:“为人之所为者,人亦无疵焉,是之谓与人为徒。成而上比者,与古为徒。”与古为徒,是继承了古人的这种内在的审美系统。

如果新时代的书法创作,背离了这个核心的审美准则,产生奇怪张扬,粗俗不堪的所谓“创新”,其实是混淆了概念。中国美学追求的是“动态平衡”,故而就是看谁能更好的在平衡为前提下更大的更好的创造一个新的“动态”。

所以,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临摹古人法帖模仿古人技法,只是换一个内容书写,这不能算是艺术,只能是一种文化体验。但是很多人对书法的看法却是走两个极端的。要么就是临帖而仿照形迹置换内容的传统派,要么就是不顾一切的创新派,其实二者都有问题。

临帖临的是什么,不是模仿形态记住痕迹,而是通过形态和痕迹,还原过程中的动作和情境,感受作者书写时候的审美状态和性情抒发乃至身心调动,进而结合自己的感受,用一种不离原则的灵活性表达出来。所以,“与古为徒”不是形式上的,而是意上的。

所谓的创新,是继承古人的意,发扬新的形。如同武术一般,你学拳术套路单操手,不论多么精熟也是别人的,你只是个载体。如果你的学习是横向的,那么不过是内容动作的承载着,而如果你能关注纵向的情感与意识的调用,再横向的结合环境和自己的情况发挥出来,就是创新了。

创新,侧重讲的是形式上的衍生。继承,侧重讲的是内在系统的延续。严格来说,合格的创新才是真正的继承。继承在时间线上一定是随时而变的,故而最好的继承也一定是形式上要创新。

不得不说,很多所谓的艺术创新表达,其实在概念划分上已经不能说是书法了,而是一种“墨象艺术”,只是借用了书法的工具。就如同,你拿着大刀跳个舞,就是一种创新的武术了吗?故而,如何判定书法的概念边界是很关键的。

捋清了上述概念后,我们再看一些有识书法家的言论才能真正看懂深意。

现代草圣林散之的学古之路,从他的自叙中可以看出大致脉络:“余初学书,由唐入魏,由魏入汉,转而入唐、宋、元, 降而明、清,皆所摹习。于汉师《礼器》《张迁》《孔宙》《衡方》《乙瑛》《曹全》;于魏师《张猛龙》《贾使君》《爨龙颜》《爨宝子》《嵩高灵庙》《张黑女》《崔敬邕》;于晋学《阁帖》;于唐学颜平原、柳诚悬、杨少师、李北海,而于北海,学之最久。于宋之米氏、元之赵氏、明之王觉斯、董思白诸公,皆力学之。”

他在八十多岁时曾颇为动情、颇为自许地说:“现在社会上风云变动不定,一切不与人争,只与古人争一地位。这是个目的。”我们由此可知,林散之先生所学的并非古人的形,而是古人的意。与古人争一位,并非是和古人写的一样,而是和古人在一个审美的力度和文化深度上。

同样,赵宦光在《寒山帚谈》中云:“好古不知今,每每入于恶道;趋时不知古,侵侵陷于时俗。”有意而无新的形的构建,则意也是假的。而能够顺势潮流而不知内在深意的传承,那就一定是流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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