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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评价柳公权书法 说王献之在世也不过如此

0 2022-07-11 16:50:41

摘要:  黄庭坚是北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他一生善书,并有很多书论观点。在谈到书法的质感问题时,评价了唐代书法家柳公权的书法,他是这样说的:“柳公权《谢紫丝靸鞋帖》,笔势往来如用铁丝纠缠,诚得古人用笔意。《道林岳麓寺诗》,字势如豪逸,真复奇崛,所恨功巧太深耳。少令巧拙相半,使子敬复生,不过如此。”

黄庭坚是北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他一生善书,并有很多书论观点。在谈到书法的质感问题时,评价了唐代书法家柳公权的书法,他是这样说的:“柳公权《谢紫丝靸鞋帖》,笔势往来如用铁丝纠缠,诚得古人用笔意。《道林岳麓寺诗》,字势如豪逸,真复奇崛,所恨功巧太深耳。少令巧拙相半,使子敬复生,不过如此。”

黄庭坚认为,柳公权的《谢紫丝靸鞋帖》,在笔势上如同铁丝相互纠缠,完全是得到了古人的笔意。但是,《道林岳麓寺诗》,字势如豪逸,如此有气势的作品,如果再多一些朴拙,即使王献之在世,也不过如此。

这里,黄庭坚提到了一个非常著名的书法观点,那就是巧与拙的问题。早在东汉时期,赵壹在《非草书》中就提到了书法中的巧与拙的观点,他是这么说的:“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哉?”不过,赵壹在这里是说,大凡心灵手巧的人,可以把字写好,而笨拙的人写出来的字自然是丑拙的。这个说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巧与拙,是书法审美的一个衡量标准,人们常常把那些好看的、漂亮的字或者是把一些结构合理,但不一定是好看的、漂亮的字认为就是巧的。相反,一些丑的,不好看的字,也并不认为是不好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多在“工巧”上追求书法的审美取向,因此一直延续下来。真正的巧是什么?根据黄庭坚的观点来理解,它就是“大巧若拙”。

“大巧若拙”,是先秦思想家老子说过的话,后面还有一句,“大辩若讷”。这句话的意思是:真正聪明的人在表面上看,好像很笨拙,不自炫耀。而真正有口才的人表面上好像嘴很笨。表示善辩的人发言持重,不露锋芒。总的一句话,就是聪明的人做事情看起来笨拙,说话总是留一半不说完。

在黄庭坚的观点里,书法也要这样。不要把字写得很完美,只要留一些拙气,书法才是最完美的,也就是“华质相半”。华,就是外表华丽,质就是书法的质感。书法不能全在表面上表现它的美,还更要那个质的感觉。

质,有质量之说,是说物质的水平越高,质量就越高。书法中的质感,实际上有两种表现:一方面是说技法水平,就是书写者写字时对毛笔的驾驭能力。另一方面,也就是黄庭坚所说的“拙”,它是属于精神层面的。

黄庭坚在《李致尧乞书书卷后》的题跋中说了这么一句话,对我们理解“拙”是有帮助意义的:

“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

他说,书法要拙多于巧,而现在一些人写字,总是注重那些外表的靓丽与好看,把字“打扮”得很巧妙,就像新娘子百般点缀,但始终还是比不上烈妇的那种清刚之气。新娘子让人悦目,而烈妇让人起敬。

对于书法来说,外表自然是一种形式感,正如现在书法展览上的一些作品,有些人并没有把心思花在内在精神上的那个“拙”字上,而是在装裱、拼接及形式构成之上,这种现象,前些年一直很流行,它是用外表的“巧”来遮挡内在的“拙”,但一些专家经过反思后,在后面的展览中取消了这些做法,是与黄庭坚的书法审美相同的,让书法正本清源,回归到了正路之上,得到了书法爱好者的欢迎。

“巧”,本来是指巧妙、灵巧的意思,在书法上,人们认为是书写的技艺高明,但巧是可以转化的,很容易形成巧媚和做作,而“拙”是指笨拙、粗劣,在书法上就会引申到它的精神层面上,意思就是忠诚、朴实。古人说“巧诈不如诚拙”,“巧”往往生诈,“拙”则显露诚实可靠。

古人对书法的审美观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但作为中国文化的精粹,书法却承载着人们对事物美的看法。好的书法作品并不是形式感上的美,而是它内在所渗透出的质感与精神之美。这个精神就是当年柳公权所提倡的“心正则笔正”,人们喜爱柳公权书法,尤其是他的楷书,成为历代学习书法的人临摹的最佳范本。因此,对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就要在“拙”上做文章,加强个人修养,提升对事物的审美能力,这样才有助于对书法精神境界的理解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