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
原文:
◎职官七
○大都督府 制置使 宣谕使 宣抚使 总领 留守 经略安抚使 发运使都转运使 招讨使 招抚使 抚谕使 镇抚使 提点刑狱 提举常平茶马市舶等职 提举学事 提点开封府界公事 提举河北籴便司 经制边防财用 提举解盐保甲三白渠弓箭手等职 府州军监 诸军通判 幕职诸曹等官 诸县令丞簿尉镇砦官 庙令丞簿 总管钤辖 路分都监 诸军都统制 巡检司 监当官
大都督府 都督府 长史 左右司马 录事参军 司户、司法、司士、司理、文学参军 助教 大都督及长史掌同牧、尹,亲王为节度则大都督领之;庶姓为节度则长史领之。端拱初,越王为威武军节度、福州大都督府长史。淳化五年,吴王为淮南节度、扬州大都督府长史,翰林学士张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工已为长史。"上曰:"业已差误,异日有除,并改正之。"至道后,因移镇,遂为大都督。阙则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通判一人,京朝官充。司马不厘务。旧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南渡后,以见任宰相充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视军马,多执政为之,虽名称略同,然掌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非旧制比也。
初,绍兴二年,吕颐浩首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诸军事,置司镇江。其后,赵鼎、张浚、汤思退皆以宰相兼之。熙浩还朝,孟庾始以参知政事为权同都督代,后"权"字。赵鼎先以知枢密院事为都督川陕、荆襄诸军事,其后与浚并相,并带兼都督诸路军马入衔,未几,浚独被旨江上视师,置都督行府,地移文安,并依三省体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隶三省、枢密院。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时杨存中即以太傅、宁远军节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杨存中充都督,非宰执而为都督自存中始。
三十一年,叶义问以知枢密院事督视江、淮、荆襄军马,明年,汪澈以参知政事、湖北、京西路督视军马,执政为督视于是见焉。王之望辞同都督,有曰:"朝廷于两淮,前以二大将为招抚使,后以二从臣为宣谕使,忧其不相统摄,则以宰相为都督,欲事权归一也,此可以见朝廷开府之意。"凡签厅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设属:谘议军事、参谋、参议,并以从官充;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官、准备差遣,前后员数不一。开禧用兵,或以签枢督视,或以元枢代之,或以参知政事督视四川军马,然皆未有底绩而罢。
制置使 不常置,掌经昼边鄙军旅之事。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仍兼经略使。靖康初,会诸路兵解太原之围,姚古、解潜相继为河东、河北制置使,皆无功而罢。中兴以后置使,掌本路诸州军马屯防扞御,多以安抚大使兼之,亦以统兵马官充;地重秩高者加制置大使,位宣抚副使上,(绍兴三年,赵鼎始为江西置制大使,其后席益帅潭,李纲帅江西,吕颐浩帅湖南,皆领制置大使。开禧,丘崈、何澹亦然。)或置副使以贰之。(吕颐浩充江、浙置使,陈彦文、程千秋副使。胡舜除沿江都制置使,工义叔副使。赵鼎为江西制置大使,岳飞为制置使,每事会议,或急速则施行,许报大使照应。)
初,建炎元年,诏令安抚使、发运、监司、州军官,并听制置司节制,其后,议者以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拟于朝迁,于时诏止许便宜制置军事,其他刑狱、财赋付提刑、转运,后又诏诸路帅臣并罢制置使之名。惟统兵官如故。隆兴以后,或置或省。开禧间,江、淮、四川并置大使,休兵后,独成都守臣带四安抚、制置使,掌节制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边州守贰,其权略视宣抚司,惟财计、茶马不预。又有沿海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