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黄庭坚《青原山诗刻石》,北宋建中靖国1年(1101)12月,刻立地:江西省吉安县。国家图书馆藏拓8张。《青原山诗》全称《次韵周元翁同曹游青原山寺长韵》,亦称《七祖山诗》、《次韵周法曹游青原山寺》。北宋黄庭坚诗并书。
宋黄庭坚《青原山诗刻石》,北宋建中靖国1年(1101)12月,刻立地:江西省吉安县。国家图书馆藏拓8张。
《青原山诗》全称《次韵周元翁同曹游青原山寺长韵》,亦称《七祖山诗》、《次韵周法曹游青原山寺》。北宋黄庭坚诗并书。
黄庭坚青原山诗刻石(选刊),来源书目:《翰墨瑰宝:上海图书馆藏珍本碑帖丛刊》第一辑,上海图书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青原山在江西庐陵县(今江西吉安市)东南十五里,又名七祖山。宋神宗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时任太和县令的黄庭坚谒郡游青原山,为其友周元翁作此诗。元翁即周寿,是宋代大儒周敦颐之子。宋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海昏王子骏以生绢求黄庭坚书,黄即书此诗予之。王子骏镌刻于青石板,石刻尚未送至七祖山,因黄庭坚获罪而作罢,原迹后佚失。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公元1101年)黄庭坚获赦谪还。庐陵郡守程章、监郡章清得原石墨搨,由僧居月募石再次刊刻,共八石。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时任江西参议分守湖西道的施闰章,游山时见第八石独劣,疑非黄庭坚手书,遂以黄氏其他墨迹补足,并刻黄庭坚的外甥洪炎的原诗跋文及自己题跋于第八石之后。原碑前七石均纵104厘米,横60厘米,第八石纵105厘米,横50厘米,共38行。原碑前七石均纵104厘米,横60厘米,第八石纵105厘米,横50厘米,共38行。清王昶《金石续编》卷十六曾著录此碑,题为《黄鲁直青原山诗》(正书,在江西庐陵县),录有诗、跋全文,可弥补刻石之不足。搨本现藏上海图书馆,共二册,五十八开,册高32.5厘米,宽17厘米;碑文共五十五开,帖芯高26.2厘米,宽13.2厘米,属原第二、三、四石,第五石大部分,以及第六、七石之部分。开头十开共48字,为第五、六、七石中跋文部分的残字,剪裱时误置于前,作为诗题。搨本仅剩242字(内有4字难以辨识),与整张搨片比较,收字为多,搨本(即此剪裱本)时间要比搨片为早。《玄牍记》云:“遣笔俊伟,惜刻手不嘉,有失真处,然风神故在。”纵观刻石书迹纵横开阖,清逸雄伟,行笔稳健,结体严谨,深得《瘗鹤铭》神韵。